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限额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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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限额更改的通知
《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以下简称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是以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和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多边国际公约。根据公约第二十四条规定,责任限额在公约生效后由国际民航组织(以下简称ICAO)每隔五年复审一次,并在复审结果表明通货膨胀系数已超过百分之十时,修改责任限额。ICAO目前完成了复审工作,通胀系数已确定超过了10%的阈值,所确定的通货膨胀系数为17.9%。因此,ICAO决定对于公约相关责任限额进行修改,建议对每公斤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由22特别提款权提高至26特别提款权,所修改的责任限额自2024年12月28日起对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所有当事国生效。
根据IATA货运服务大会(CSC)建议:
的赔偿责任限额由22特别提款权提高至26特别提款权,所修改的责任限额自2024年12月28日起对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所有当事国生效。
第600i号决议,第672号决议和第1679号推荐标准也已更新,以反映此项更改。特此通知。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北亚地区办事处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2024年12月17日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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